关于股票交易的软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调研组:营造优越创新环境,推动广东新质生产力发展

发布日期:2024-12-03 01:07    点击次数:114

关于股票交易的软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调研组:营造优越创新环境,推动广东新质生产力发展

黄金昨天整体走势震荡偏强,亚欧盘其实是一个震荡,没有明显的上涨迹象,但价格始终处于高位,美盘时段迎来爆发上涨,我们也是一路做多,2750和2747的多单迎来大涨获利,随后晚间给出2769的空单获利2762.整体来说很不错,日线收取一根大阳,均线依然多头排列,回撤依然做多就好,不要想太多,目前就是一个单边行情,做多就是翻仓的机会。

即使有了推动可再生能源和电网发展的雄心勃勃计划,沙特也没有放弃其在全球石油市场的卓越地位。

广东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谋篇布局,并在“从0到1”的重大原创突破上不断丰富“广东实践”。亟待通过营造更加优越的创新环境,汇聚全球高端要素资源,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调研组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

9月召开的广东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提出,围绕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形成面向未来的创新型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进一步营造优越创新环境,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将对推动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起到关键性作用。

近年来,广东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链谋篇布局,并在“从0到1”的重大原创突破上不断丰富“广东实践”。与此同时,广东仍面临着颠覆性技术源头供给不足、高新技术赋能制造业不充分、科技成果“变现”能力不强等发展瓶颈,亟待通过营造更加优越的创新环境,汇聚全球高端要素资源,推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在创新上: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激发科研人才创新活力

近年来,广东持续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在“能放尽放”的前提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仍存在科技创新组织和管理方式与创新需求不匹配的现象,掣肘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一是管理思维较为刻板。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通常需要经过多级审查,审批决策链条过长,容易错失与国际前沿同步研究的机会,或者因项目延期导致研究热点冷却、市场需求变化,使得立项时具有前瞻性的项目在实际执行时已失去其时效性。二是体制内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受限制。长期以来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掣肘,严重制约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并影响科技成果产业化率的提高。此外,在科研经费使用上,由于关联多个部门,各部门管理不一致,导致科研人员经费使用困难重重。

科技创新的核心在人才,只有让科研人员轻装上阵,才能充分释放创新活力。一方面,要加快松绑科技创新管理。放宽对国有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允许科研团队在合规前提下拥有更多自主裁量权。对省内企业科研人员参加科技交流给予简化护照、差旅费审批手续便利。探索推行科研项目“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禁止的行为边界,在清单之外尽可能给予科研人员创新空间。在定额资助的科研项目中全面推广科研经费“包干制”,项目申报无须编制经费预算,实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另一方面,要强化所有权激励与利益分配。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试点,在明确职务科技成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提下,试点单位可与成果完成人成为共同所有权人;也可将留存的所有权份额,以技术转让的方式让渡给成果完成人,科研人员获得全部所有权后可自行决定成果转化的方式和路径。

在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全面促进各类创新资源有机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要针对我国科技创新组织化协同化程度不高,科技资源分散、重复等问题,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当前,广东仍存在科技衔接机制不畅,创新动能未能充分释放瓶颈。一是协同创新机制有待提升。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省内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目标定位、项目选择、研究进程等方面存在协同度不高的情况。特别是在企业委托研究项目上,科研团队往往专注于理论研究和前瞻性探索,而企业则更关注产品迭代升级和市场效益,两者之间存在错位情况,尚未较好建立“共建、共担、共享、共进”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二是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待优化。科研成果在产业化、商业化过程中,容易出现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影响成果转化进程。三是科技成果转化市场缺乏优质科技创新中介。“懂科研、懂市场、懂管理、懂政府”高端复合型人才严重缺失,科研创新成果市场契合度较低,普遍存在较低层次的模仿行为与同质化竞争现象。

破解协同创新机制难点,需要围绕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效对接,不断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作为突破点。一是不断强化创新协同效力。支持成立跨学科、跨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协同创新中心。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成立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基金,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进行联合投资,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探索优化科研立项机制,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项目立项和评审制度,支持跨界融合、长期研究的协同创新项目。二是加快构建全链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优化契合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培育覆盖从创意萌芽至商业加速的全生命周期创业支持网络,串联从创业苗圃到孵化器再到加速器的全过程服务链。三是积极培育契合创新与创业周期特性的科技中介机构。持续强化对突破性核心技术研发和科创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与信贷扶持力度。支持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成果运营机构发展,为实现科技与市场有效对接提供支撑。

在评价上:加快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各类创新主体更有获得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目前,广东在人才和科技成果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等方面仍有进步空间。一是评价体系有待完善。现有科研人才和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整体上仍过于偏重传统的学术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忽略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转化效果、社会效益贡献度。在评价主体方面,过于集中在行政机构和学术同行,导致评价结果可能与市场需求脱钩。二是评价标准需要灵活多元。对于科研成果转化周期较长、初期难以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的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广东现行的评价标准可能不足以准确反映其潜在价值。而对于新兴交叉学科和复合型人才的评价,也往往因缺少针对性标准从而造成高端人才流失。此外,由于市场前景、生命周期和技术替代风险存在不确定性,缺乏一套既符合国际通用准则又适合本土特色的科学评估体系。

如何充分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需要在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上破题。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评价体系。探索改革职称评定制度,将人才的创新能力、实际贡献、发展潜力、行业影响力等多元因素纳入评价体系。选择部分试点单位,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不同成果类型,细化分类评价标准,形成符合科学规律的多元化分类评价机制。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多元的价值评估体系。制定适用于广东的地方性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和方法,推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化、规范化。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体系,创新职称评定和技能人才认定方式,引入企业、行业协会、第三方评价机构以及市场反馈等多种评价主体。鼓励科技成果通过技术交易市场、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等市场化平台进行定价和交易,通过市场反应和交易价格客观反映科技成果价值。

在环境上:全面打造国际化科创“生态圈”,加快汇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

今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科技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完善面向全球的创新体系,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补齐开放创新制度短板。目前,广东科技创新仍面临以下瓶颈:一是创新资源布局分散。受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影响,省内各城市间的创新网络未能实现功能上的差异化与战略上的协作,各地陷入资源、政策、成本和服务的竞逐战,忽视了挖掘和放大自身独特优势的重要性,导致地方科技投入面临分散且效率低下的双重困境——既存在过度重复,又面临总量不足,未能形成省级层面跨区域科创合力。二是国际化科研创新生态待完善。各类科研机构、市场主体乃至各地市仍热衷以“高薪竞价”“政策扶持”“资本运作”等方式对国内科技人才进行争夺,国际化科研创新生态环境还不够开放,尚未形成吸引国际人才的比较优势。

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亟待在深化科技合作与经济合作上有机融合,全面汇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上破题。一方面,要加强科技创新协同顶层设计。完善省内科技交流合作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立省内科技创新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人才、项目、产业、资金等各方面资源协同,力争做到规划协同、布局协同、政策协同、产业链协同。另一方面,要营造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环境。对标国际先进规则,鼓励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有条件区域在科技创新法律、行业技术标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与国际接轨。加快在签证和居留申请、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设置海外专业技术人才特聘高端职位、建立国际人才全面服务保障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对外籍来华科研人员给予“落地签证”政策。探索开展高端外籍科学家担任省内公立科研机构负责人制度模式。

(调研组成员:刘佳、陈勇、李晓峰、梁建伟、林秀玉)

【本文责编】郭芳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2024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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